訂房須知
【安康居訂房須知】
★本民宿[不接受0+7]的確診旅客!!!
★本民宿”非24小時制”,若有其他需求請事先告知,不便處請多多包涵。
★可接受國旅卷、國旅卡、五倍卷,歡迎旅客入住時使用!
1. 民宿現不含早餐!!一樓有24小時免費提供的點心吧,歡迎享用。
2. 入住時間:當日下午16:00-19:00
(若逾時半小時以上須以500元/小時逾時費計算。)
3. 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,退房時,請務必交還房卡。
(若逾時半小時以上須以500元/小時逾時費計算。)
4. 如需提前寄放行李,請在一天前告知,並說明放行李時間。
(放行李時間為12:00之後)
5. 當天請依約定人數入住,人數或房間數量若有增減請務必提前一天告知。
6. 本民宿僅提供6個停車位,如需停車位,請至官方LINE跟我們預約做保留。
7. 停在室內停車場的外側車輛,在內側車輛要移出時,必須配合移車,將車子暫時外移,讓內側車輛駛出。
8. 為維護住宿環境及旅客的健康,進入本民宿後嚴禁抽煙、酗酒、聚賭、開趴 吸毒,發現即報警處理,並罰緩6000~10000元等罰金!
9. 請勿任意移動室內擺設。
10. 請勿攜帶寵物,不便處請見諒。
11. 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房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
12.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13. 屋內之傢俱、電器、擺設、器具等皆為本民宿之財產,物品如有折損或遺失,敬請照價賠償。
14. 若有服務不周之處,請告訴我們,謝謝您的合作,祝旅途平安順心!
延期退房
旅客解除契約時,應通知業者,並得要求業者依下列基準處理:
收取定金者,依下列方式處理: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百。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七十。
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(四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四十。
(五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三十。
(六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二十。
(七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定金。
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,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:
比例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: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。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。
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